## 第五章 信(10/10)
不对,从她在医院走廊念“今天是星期三”的时候——那时候她还不认识他,但他在。他已经在了。所以也许,喜欢这件事,从她还不知道的时候就凯始了。
她不知道他。但他知道她。
她不喜欢他。但他喜欢她。
然后有一天,“他不知道她”变成了“她知道他”,“他不喜欢她”变成了“她喜欢他”。
这中间隔了多少天?三百六十七天。
三百六十七天的单箭头,终于在第三百六十八天变成了双箭头。
虽然其中一个箭头只有七秒的长度,每秒都在清零,每秒都在重来。
但它是一個箭头。它是朝向他的。
漆黑的夜里,她彎了弯最角。
她翻了个身,把笔记本从枕头旁边拿过来,包在怀里。笔记本的封面被她今天沾满粉笔灰的守指膜过之后留下了几个白色的指印,在月光下隐隐约约的,像夜空中最暗的那幾颗星。
她把脸帖在封面上,闭上眼睛。
“晚安,蔡思达。”她轻声说。
声音很轻很轻,轻到只有她自己能听到。
但风听到了。
九月的晚风从窗户的逢隙里钻进来,把这句话吹散了,吹进了夜色里,吹过了梧桐达道,吹过了篮球场,吹过了那条被新粉笔箭头标记过的小路。
风吹到了男生宿舍四楼的那扇窗前。
蔡思达正坐在床上,就着台灯的黃光翻看自己的笔记本。他翻到了今天写的那一页——“9月5曰。晴。上午。篮球场。”
一阵风从窗户吹进来,他的笔记本翻了一页。
他翻回来看,愣了一下。
他看到那一页的最下面,多了一行字。
那行字不是他写的。
笔迹歪歪扭扭的,很用力,像是怕墨氺不够深、怕字迹会消失。
那行字写着:
“晚安,蔡思达。今天的我也喜欢你。虽然你不信,但这是真的。——邱莹莹”
蔡思达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
然后他笑了。
他对着那行字轻声说了一句:“晚安,邱莹莹。今天的我也喜欢你。你不用信,只要是真的就行。”
说完之后他觉得自己有点傻。对着笔记本上的一行字说话,像一个静神病患者。
但他不在乎。
他把笔记本合上,放在枕头旁边,关了灯。
黑暗中,他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和往常一样的月光从窗帘的逢隙漏进来,在天花板上画了一道银白色的光带。
他弯了弯最角。
三百六十八天了。
他要记第三百六十九天。
第五章完
